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

由象知爲

由象知爲 朱壁修 20110427

象,長鼻牙,南越大獸,三年一乳,象耳牙四足之形。 爲,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,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,象形也。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沒對 象 和爲 做出適當的解釋,這使得後人欲看懂道文化古籍產生很大障礙。爲字在某些篆體及金文中是﹕以爪牽象 的形來示意的,所以,爾雅釋言才說﹕作、造,爲也。 但,什麼是 象 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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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非子解老﹕人希見生象也,而得死象之骨,案其圖以想其生也,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也。這段話說的很好,把它套用在天象上,就是說﹕人肉眼都能看到星星,而具有象(想像力)的人可將某些星星連成方便記憶的圖案,將這些圖案描繪出來就是文(文,錯畫也。)文字中的文,部分起源來自天象。所以,每當講起文字起源,總要提到﹕仰觀天文 道理就在這裏。由此而引出一個當今文字學家在解說文字時的致命錯誤﹕象形,它不僅僅是象形,它們是象、形。只用形去瞭解文是不對的,某些文必須要透過象才能理解。老子說﹕大象无形。 所有形的前身都是象,而具有象卻未必會有形。形可以被肉眼見到,而象則只能用心去感知,而且,不同的人感知的象不必完全一樣,它是容許有模糊空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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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取象,帶著走。是我對爲字的解讀。在甲骨文中,爲字上的爪寫成左、右的本字,如此一來,就看懂了爾雅釋言中所說的﹕作、造,爲也。!我之前寫過﹕作是陽屬性的開始,造是陰屬性的開始。在許慎的說文解字序中提到﹕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,仰則觀象於天,俯則觀法於地,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;於是始作《易》八卦,以垂憲象。及神農氏,結繩為治,而統其事。庶業其繁,飾偽萌生。黃帝史官倉頡,見鳥獸蹄迒之跡,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,初造書契。 无中生有的稱作,有所本而出的稱造。伏羲以視(象)作易八卦(也就是文),倉頡則是見形而造字。所以,爲字示意的是﹕在機已動、形未出之間,對那個雖見不到、但可感知到的狀態,施加影響力。由於象不可見,因此,爲的可見程度也不高,發聲就賦予這方面的意思。和爲字發同聲的微字,說文解字﹕微,隱行也。 老子道德經﹕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另, 生而不有而不恃,長而不宰,是謂玄德。 古時皇帝祕密出行稱微行,就源於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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