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弟也者,其為仁之本與 朱壁修 20171129
有子曰:「其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鮮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亂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務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為仁之本與!」
有子說:「孝敬父母、尊敬師長,卻好犯上的人,少極了;不好犯上,卻好作亂的人,絕對沒有。做人首先要從根本上做起,有了根本,就能建立正確的人生觀。孝敬父母、尊敬師長,就是仁的根本吧!」
以上解讀太狹隘了。因為儒家的 仁 可不是 孝敬父母、尊敬師長 就能具備的。
論語的孝:
子曰:「弟子入則孝,出則弟,謹而信,汎愛眾,而親仁。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」
子曰:「父在,觀其志;父沒,觀其行;三年無改於父之道,可謂孝矣。」
孟懿子問孝。子曰:「無違。」樊遲御,子告之曰:「孟孫問孝於我,我對曰『無違』。」樊遲曰:「何謂也?」子曰:「生事之以禮;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
子曰: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,可謂孝矣。」
曾子曰:「吾聞諸夫子:孟莊子之孝也,其他可能也;其不改父之臣,與父之政,是難能也。」
論語的弟:
子曰:「魯衛之政,兄弟也。」(壁修注:魯衛 誰是上呢?瑟,琴屬。琴瑟友之 誰是上呢?)
又字有 由上而下 的陰屬性,二個 又 構成的 友 是有分 上下 的!詳見 手與 𠂇(左)又(右)的區別
原壤夷俟。子曰:「幼而不孫弟,長而無述焉,老而不死,是為賊!」以杖叩其脛。
子曰:「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,竊比於我老彭。」
老而不死,是為賊!我們常用。但,此話重點在 幼而不孫弟,長而無述焉。幼而不孫弟 可理解為 不友(不弟),長而無述焉 可理解為 不孝 嗎?述:循也。从辵术聲。述 除了 遵行、照作 外,還有 遵行天道照作 的意思,天道可視為 父,那麼 長而無述 就是說他不孝了!
論語的父(天道):
子曰:「予欲無言。」子貢曰:「子如不言,則小子何述焉?」子曰:「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」
(壁修注:天道不告知將要如何。子貢曰:夫子不解釋清楚,我們何所適從呢?子曰:天道沒說作什麼,春去秋來,寒來暑往,生物按周而復始的變化作息,天道需要說作什麼嗎?)
予,推予也。象相予之形。(壁修注:推,予也。象 相推 之形。)
壁修注:予 不應翻譯成 我。正確的理解應該是:一來一往,交相替換,周而復始的 大自然、天道。(見 予而勿奪 一文)以下數段論語內容,將 予 正確的意思代入,一下子就明白了。儒家(孔子)有將 大自然、天道 視為 父 的用法嗎?還不少!
子見南子,子路不說。夫子矢之曰:「予所否者,天厭之!天厭之!」(壁修注:不符天道的)
顏淵死。子曰:「噫!天喪予!天喪予!」(壁修注:天因亡道而哭了。喪:亾也。从哭从亾。會意。亾亦聲。)
顏淵死,門人欲厚葬之,子曰:「不可。」門人厚葬之。子曰:「回也視予猶父也,予不得視猶子也。非我也,夫二三子也。」(壁修注:回視天道如父,天道視萬物一體,沒有區分)
子曰:「賜也,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?」對曰:「然,非與?」曰:「非也,予一以貫之。」(壁修注:你以為天道是經由多學而了解的嗎?)
傳統文化中,相推 的,多指 大自然的變化:日月相推、剛柔相推、寒暑相推。
聖天之動也,一晝一夜而運過周,星從天而西,日違天而東。日之所行與運周,在天成度,在曆成日。居以列宿,終于四七,受以甲乙,終于六旬。日月相推,日舒月速,當其同,謂之合朔。舒先速後,近一遠三,謂之弦。相與為衡,分天之中,謂之望。以速及舒,光盡體伏,謂之晦。晦朔合離,斗建移辰,謂之。
人設卦觀象,繫辭焉而明吉凶,剛柔相推而生變化。
日往則月來,月往則日來,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寒往則暑來,暑往則寒來,寒暑相推而歲成焉。
所以,論語這段話理解成:
作人處事能遵行天道,也能幫助不如己者,這樣的人會不時地去挑戰權威是極少發生的,而不去不時地挑戰權威,卻又不時地弄出個不合時宜的規範要取而代之,是絕無可能成功的。君子作事抓住大原則,只要大原則確立,時勢自然站在己方,作人處事能遵行天道,也能幫助不如己者,這就是行仁政的大原則。
爾雅 釋訓:
張仲孝友,善父母為孝,善兄弟為友。友:同𢖽(志)為友。从二又。相交友也。(志:意也。从心之聲。)(壁修注:友指上對下。悌:善兄弟也 應改為:兄善弟也。)
孝:善事父母者。从老省,从子。子承老也。
弟:韋束之次弟也。从古字之象。
悌:善兄弟也。从心弟聲。經典通用弟。
父是舉起權杖教眾人規矩者。族長。教主。君王。
母是哺育餵養新生命者。
不必然是身生双親。
陰陽者,天地之道也,萬物之綱紀,變化之父母,生殺之本始,神明之府也。
无名天地之始,有名萬物之母。
天子作民父母,以為天下王。
天地者,萬物之父母也。
孝 是正確合適對上的方式,弟 是正確合適對下的方式。
犯,侵也。
侵,漸進也。从人又持帚,若埽之進。又,手也。
干:犯也。从反入,从一。
(壁修注:干 是縮小距離;犯 是零距離;侵 是負距離。)
丄:高也。此古文上,指事也。
天,顚也。至高無上,从一、大。
(壁修注:上,指共同遵守的規矩、準則。)
亂:治也。从乙,乙,治之也;从𤔔。
𤔔:治也。幺子相亂,𠬪治之也。讀若亂同。一曰理也。
(壁修注:治、亂 都和 周而復始、曆法 有關,合適的為治,不合適的稱亂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