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

女子與丈夫

女子與丈夫

朱壁修 20100429

黃帝內經素問上古天真論第一篇中提到﹕女子七歲…﹔丈夫八歲…。將女人與男人的生理規律分別以七年、八年為分割週期,藉以說明人一生的生長收藏機制。有人曲解丈夫的本義進而推衍出一些歪理,我在這裏也以文字本義給出另一說法給大家參考。

說文解字﹕丈,十尺也。從手持十。這是所有問題的源頭。乍看之下,似乎是說丈是尺長度的十倍,但是,正解是丈是形狀為十的尺,而由丈字的結構為從又(手)持十,就又有了另一意思﹕女媧執方。由東漢壁畫中可看到伏羲手執矩(L形尺)、女媧手執方(十形尺)。所以丈不指男人,反而指女方。丈夫是指丈的夫(女方的夫、男人),一如夫人是指夫的人(男人的人、女人)。另外,習稱的丈人、丈母娘都是妻家的父、母﹔早期稱皇帝的岳父為國丈也同此理。另外,方並不只是圍成框的四方,古人還將十字形也稱為方(十方),而方的本義還可是二平行線(方,併船也),黃帝內經﹕天圓地方,人頭圓足方應之。足指下肢,也就是直立併靠的二腿。

那麼,為何八歲也稱丈夫呢?我的看法是﹕以丈夫、女子統稱生理正常的男人、女人。能結婚的男人就算生理正常,對女人就嚴格一些,要能生子才算生理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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