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

三十輻共一轂當其无有車之用

 

三十輻共一轂當其无有車之用 朱壁修 20110106

三十輻共一轂,當其无,有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无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无之以為用。

這是道德經十一章的內容,後人斷句有誤,更正如下﹕

三十輻共一轂,當其无有,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无有,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无有,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无之以為用。

作者以車、器、室 三者因為具有形體(結構)的陰陽(无有)於是產生功能(用)接著說﹕有之以為利,无之以為用。利和用的關係有些說不清楚,但若透過有无的圓圖就比較好理解。說文解字﹕clip_image002 用,可施行也。从卜中。有是左半圓、向上﹔无是右半圓、向下。有是能量的釋放而无則是能量的蓄積。這句話並不是說有等於利、无等於用,恰恰相反,它是說有的下一階段是利,无的下一階段是用。而利具有陰屬性(和秋相關、和向下相關)、用則具有陽屬性(可、施、行都有陽屬性)。

到底是有好還是无好?利好還是用好?該怎麼做才對?倘若把這四者放在同一時間討論的確會讓人困惑,我認為老子的意思是強調做右半圓(為无為),以為未來的用蓄勢。就好比是蠟燭,未點燃前雖不發亮,但我們知道它是可用的、有用的,一旦點亮了,那就是有的狀態、就是在用它了,那它的未來呢?就是朝向利走,直到无(熄滅)。

老子在告訴我們去做一枝又大又長的蠟燭(因為可用),但又告訴我們少去點燃它(因為用完就沒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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